隨意變更要保人,小心涉有贈與 財政部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,保單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,一旦將要保人變更他人,會被認為是移轉保單利益,屬於贈與行為,民眾如有變更要保人情事,應向保險公司查明變更日保單價值,若當年度贈與財產總值累計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,應注意辦理贈與稅申報,以免遭補稅處罰。